问题
填空题
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的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起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也就是说,原来月收入超过800元的部分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从2006年1月1日起,月收入超过1600元的部分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的划分及相应的税率相同,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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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从表得,工资为1300元应交500×5%=25元的税,
工资为2800元的应交500×5%+1500×10%=175元.
故此人的工资在1300-2800元之间.
设他的应交税的工资为x元,则25+10%(x-500)=115,解得x=1400元,
所以他的工资为800+1400=2200元;
以新税法计算时,他应交税的工资为2200-1600=600元,
应交25+(600-500)×10%=35,
∴此人应少纳税为115-3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