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我国广东省机械进出口公司(集团)向荷兰罗娜茵贸易公司出口不锈钢铲头12 000件,每件9.60美元CIF鹿特丹,纸箱包装,每箱12件。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运输标志(唛头)为: F. V. ART NO29099 ROTTERDAM NOS1-1000 该货物于2002年3月20日在广州装“东方”号轮运往鹿特丹。 请根据上列条件填制一份保险单。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我国广东省机械进出口公司(集团)向荷兰罗娜茵贸易公司出口不锈钢铲头12 000件,每件9.60美元CIF鹿特丹,纸箱包装,每箱12件。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运输标志(唛头)为: F. V. ART NO29099 ROTTERDAM NOS1-1000 该货物于2002年3月20日在广州装“东方”号轮运往鹿特丹。 请根据上列条件填制一份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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