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甲是一名养猪专业户,为解决暂时资金短缺,甲向其同村乙借钱1万元,并以自己的一套红木家具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其后数日,甲因同样原因又向丙借钱8000元,并同丙签订了质押合同,把家具交付丙占有。丙在占有家具的过程中发现家具出现漆皮脱落等损毁迹象,于是将家具送到丁处修理维护。现因丙不支付丁的相应修理费用300元,该家具被丁扣留。 请问:
如红木家具在丁占有时灭失,保险公司因而赔偿1万元保险金给甲,甲主张该1万元不再作为担保财产能否成立
答案
参考答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因此该1万元保险金应用于作为担保财产。甲主张该1万元不再作为担保财产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