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1999年9月2日,A市市民江某与本市个体户赵某签订厂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江某将其自有房屋三间租给赵某以开办饭馆,租赁期为2年,自1999年9月2日至2001年 9月2日;每月由承租人赵某向江某交纳租金3000元,必须在每月1至3日交纳,超过规定期限不交,江某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费由承租人承担;所租房屋只准承租人使用,不许转租;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江某即将房屋钥匙交给赵某,赵某同时也向江某交纳了第一个月的房租3000元。1999年10月2日,江某通知赵某准备把该租赁房屋转让给张某,赵某表示同意。次日,江某与张某办理了房地产登记过户手续。10月6日,赵某将该房转租给其友王某,并每月收取租金4000元。张某得知此情况后,便找赵某交涉,要求赵某解除其与王某的租赁关系。赵某以其房屋是自江某处租赁为由,置之不理。张某即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房屋,并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的转租行为是否有效是否违约
(2)张某是否有权要求赵某向其承担违约责任张某能否收回房屋
(3)赵某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1)赵某的转租行为是无效行为,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承租人赵某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王某,是违法的,其行为无效,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2)张某有权要求赵某向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即“买卖不破租赁”,本案中出租人江某将出租的房屋卖给张某,租赁关系同时转移,张某成为新的出租人,承租人赵某应依法履行合同。因此赵某非法转租,已构成违约,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支付违约金。并且,《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张某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3)赵某的理由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本案中,赵某同意江某把租赁房屋卖给张某,并不主张优先购买权,因此,江某的出售行为合法有效。赵某与张某之间形成房屋租赁关系,因此赵某的理由不成立。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36—40题。我和我在基础物理学界的同事们是爱因斯坦的理性的后继者,乐于自认为我们是在探求美。有些物理方程丑得让人不愿多看一眼.更不用说把它们写下来了。毫无疑问,终极设计者只会用美的方程来设计这个宇宙!我们宣称,如果有两个都可用来描述自然的方程,我们总要选择能激起我们的审美感受的那一个。“让我们先来关心美吧,真用不着我们操心!”这就是基础物理学家们的呼声。”读者也许会把物理看成一个具有精确预言性而不适于审美沉思的科学。其实,审美事实上已经成了当代物理学的驱动力。物理学家已经发现了某些奇妙的东西:大自然在最基础的水平上是按美来设计的。我希望与你们分享的正是这种奇妙的感受。“美”一次被赋予了一定的内涵。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美的感受是依赖于心理、文化、社会甚至常常是生理等因素的。物理学显然不会关心这一类的美。自然在她的定律中向物理学家展示的美是一种设计美。因强调几何对称,这种美在一定程度上使我们想到了古典建筑。物理学家在审视自然时所用的美学体系也是从这种朴素的几何确定性中吸取精髓的。请在纸上画出一个圆、一个正方形和一个矩形。快,哪一个图形更能使你愉悦?按古希腊人的观点。多数人大概会选择圆。当然,正方形甚至矩形也不会没有热忱的崇拜者。但存在一个客观的判据,它按圆形、正方形、矩形的次序来排定三种图形的名次,按此次序:圆具有更高的对称性。或许我不该问哪一个图形更美,而该问哪一个图形的对称性更高。但是,按古希腊人对球形以及它们所构成的天体的完美性的雄辩论述,我还是要继续将对称等同于美。对称性的精确数学定义涉及到不变性的概念。如果一个几何图形在某些操作下保持不变,就说这个图形在这些操作之下具有不变性。例如,圆在绕它的中心旋转时是不变的。作为一个抽象实体,不管我们把它转17度还是转其它角度,这个圆都不会变。而正方形就不一样,只有绕它的中心转90°、180°270°和360°时(考虑对几何图形的影响时,转360°和转0°或不转是等价的)才保持不变。矩形的对称性比正方形的还要低,只有绕它的中心转180°和360°时才保持不变。

A.日常生活中依赖心理和文化的直觉认识

B.物理学家在审视自然时所用的美学体系是古希腊人的古典建筑美

C.图形的对称性

D.激起审美感受的描述自然的方程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