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8年度某企业财务资料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40万元,出租仓库收入5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取得政府性基金5万元; (2)该企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20万元(其中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1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缴纳税收滞纳金1万元),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及附加7.20万元; (3)2007年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为30万元; (4)2008年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60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上述资料依次回答下列问题: |
企业2008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万元。
A.15.45
B.16.45
C.18.75
D.14.55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1)收入总额=产品销售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国债利息收入+政府性基金=800+40+50+5+5=900(万元) (2)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滞纳金)+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金+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430+80+20+10+(3-1)+7.20+10×50%=554.2(万元) (3)A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金额-上年亏损=900-5-5-554.2-30=305.8(万元) (4)该企业2008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05.8×25%-60=16.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