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居民企业于2006年8月成立,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20万元,投资收益50万元,销售成本和税金370万元,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共计13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在汇算清缴时经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事项未进行纳税调整: (1)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为72万元,上缴工会经费2.1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16万元,实际发生1.08万元的职工教育经费; (2)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计提的环境保护资金30万,为职工支付的五险一金共计20万元; (3)财务费用中列支汇兑损失10万元; (4)投资收益为国外子公司分回的利润,国外适用税率为40%,子公司当年处于减半征收期。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
计算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万元。
A.7.45
B.8.33
C.11.45
D.12.33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1)实际支付的工资72万元,可据实扣除。工会经费的扣除限额=72×2%=1.44(万元),上缴了2.16万元,纳税调增2.16-1.44=0.72(万元),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72×14%=10.08(万元),纳税调增=15.16-10.08=5.0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72×2.5%=1.8(万元),由于企业实际使用1.08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工资及三项费用调增金额=0.72+5.08=5.80(万元) (2)销售(营业)收入=5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0×5‰=2.5(万元)<10×60%=6(万元),只能按2.5万元扣除。环境保护资金和五险一金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纳税调增金额=10-2.5=7.5(万元) (3)境内生产经营所得额 =70-50+5.80+7.5=33.3(万元) (4)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3.3×25%+50÷(1-20%)×(25%-20%) =1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