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立斌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因车祸去世了,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把他带大。他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初中毕业的成绩不好,很勉强地才进入一所职业学校,本来就不爱学习的他在职业学校的学习环境中更加放松自己,最后没有和母亲商量就自己退学了。
退学后,李立斌整天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染上了很多恶习,对于母亲的劝告置若罔闻,终因参与一起抢劫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母亲对他的行为失望极了,数落了他很多。从这以后,李立斌与母亲的关系越来越差,从不关心照顾母亲,还经常因为嫌母亲啰嗦而打骂她。无助的母亲找到社会工作者小叶寻求帮助,小叶多次与李立斌面谈,同时也做他母亲的工作,缓解了母子二人的关系,并且帮助李立斌找到了工作。此时,李立斌的母亲觉得已经基本达到了当初的服务目标,决定结束专业协助关系。
[问题]
如果本案例进入结案期,则应属于哪种类型的结案 |
参考答案:
解析:结案的类型包括: (1)目标实现的结案。经过评估以后,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双方都认为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时,根据协议,社会工作者提议结案,服务对象也接受,由此就进入结案阶段。这种结案是有计划、按程序进行的。 (2)因服务对象不愿继续接受服务而必须终止关系的结案。当服务对象强烈抗拒服务时,社会工作者就没有理由再继续维持与他们的关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服务对象没有意愿和动机接受服务,双方的关系没有意义。 (3)存在不能实现目标的客观和实际原因的结案。例如,当社会工作者发现服务对象的需要超出了自己和机构的能力时,就要结案。这种情况下,结案的形式可能以转介方式——将服务对象转往其他机构去接受服务——结束;也可能以转移方式——转由其他工作者提供帮助——结束关系。 (4)社会工作者或服务对象身份发生变化时的结案。当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身份发生变化时,即使目标没有实现也要结案。例如,服务对象由于搬迁而离开机构所服务的地区时,或者社会工作者由于工作调动而离开时,都要结案。 本案例中,李立斌的行为发生了明显改变,问题基本解决,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应属于目标实现的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