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立斌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因车祸去世了,母亲一个人含辛茹苦把他带大。他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初中毕业的成绩不好,很勉强地才进入一所职业学校,本来就不爱学习的他在职业学校的学习环境中更加放松自己,最后没有和母亲商量就自己退学了。
退学后,李立斌整天与社会上的一些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染上了很多恶习,对于母亲的劝告置若罔闻,终因参与一起抢劫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母亲对他的行为失望极了,数落了他很多。从这以后,李立斌与母亲的关系越来越差,从不关心照顾母亲,还经常因为嫌母亲啰嗦而打骂她。无助的母亲找到社会工作者小叶寻求帮助,小叶多次与李立斌面谈,同时也做他母亲的工作,缓解了母子二人的关系,并且帮助李立斌找到了工作。此时,李立斌的母亲觉得已经基本达到了当初的服务目标,决定结束专业协助关系。
[问题]
结案时服务对象所做的正面反应有哪些社会工作者应做何反应 |
参考答案:
解析:(1)结案时服务对象所做的正面反应包括:接受社会工作的协助对服务对象来说是特别的人生体验,多数人都能在与社会工作者的合作中获益,因而在结案时有正面情绪反应,包括对获得成长与成功的欣喜,对整个工作过程带给他们新认识的肯定,感觉视野开阔了,对与社会工作者关系的满意,对社会工作者的帮助充满感激,对未来充满信心等。 (2)对于服务对象所做的正面反应,社会工作者的正确做法是:结案时社会工作者要对这些正面反应给予肯定并适时适当地进行强化,以增强服务对象面对未来的信心。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工作者要避免刻意渲染这种气氛,以防止产生离别的伤感情绪,影响服务对象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