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施工单位以总价合同的形式与业主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该项工程合同总价款为600万元,工期从2006年3月1日起开工至当年8月31日竣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结算内容有以下几项:
(1)业主在开工前7天支付施工单位预付款,预付款为总价款的25%。
(2)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的构配件价值相当于预付款时起扣,业主每月以抵充工程进度款的方式从施工单位扣除,主要材料的构配件费比重按60%计算。
(3)该工程质量保证金为5%,业主每月从工程款中扣除。
(4)业主每月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承包商按时开工、竣工。
各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见下表:
开工前项目经理对现场管理进行了布置,并针对现场具体情况强调以下两项工作:
(1)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如各种洞口、临边等处都要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
(2)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问题:
(1)业主应当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该工程预付款起点是多少应从几月份起扣?
(3)业主在施工期间各月实际结算给承包商的工程款各是多少?
(4)安全标志牌的设置有什么基本要求?
(5)施工污水应当怎样排放?
参考答案:
(1)工程预付款:600×25%=150万元
(2)预付款起扣点:600-150÷60%=600-250=350万元
(3)各月结算的工程款:
3~5月份:300×(1-5%)=285万元
6月份:120×(1-5%)-(420-350)×60%=72万元
7月份:100×(1-5%)-100×60%=35万元
8月份:80×(1-5%)-80×60%=28万元
(4)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其类型和数量应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和情况来设置。
(5)现场的污水应先排入沉淀池,经二次处理后重复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能直接排出。
解析:
[考点] 1A424030建筑工程工程价款计算与1A427000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管理
本案例主要考核的是按照合同条款进行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以及现场安全及施工现场中关于安全警示标志与环境污染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