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鸿涛有限责任公司(非投资公司)由甲企业、乙企业、丙企业共同投资,于2011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甲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为600万元,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为300万元,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甲、乙、丙分期缴付出资。
2011年5月,鸿涛公司为甲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时,甲、丙两企业赞成,乙企业反对。
2011年7月,丙企业拟将自己对鸿涛公司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丁企业,丙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向甲、乙企业发出书面通知,征求他们的意见,但甲、乙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后45日内均未予以答复。

关于甲、乙、丙三企业的首次出资额的下列约定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0%缴付

B.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缴付

C.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0%缴付

D.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5%缴付

E.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缴付

答案

参考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但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本题中,选项C、D符合法律规定,排除;选项A、B、E不符合法律规定,为本题的正确选项。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