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共8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位于某市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09年建造商品房一幢,其成本、费用支出为:
(1)支付地价款200万元;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20万元;
(3)前期工程费180万元;
(4)基础设施费200万元;
(5)开发小区内的道路建设费用1500万元;
(6)支付建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200万元。
期间费用6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520万元(其中有逾期利息17万元,罚息3万元,利息能按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有金融机构贷款证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卖出,签订合同取得收入6000万元,并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契税税率3%)。
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企业应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为( )万元。

A.3860.5

B.3830

C.3837.5

D.3920.5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房地产开发成本=200×3%+120+180+200+1500+200=2206(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200+2206+(520-17-3)+(200+2206)×5%+300+30+(200+2206)×20%=3837.5(万元) [提示] 房地产企业的印花税已经记入了“管理费用”中作为期间费用扣除,不再单独扣除。

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