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日,李某向刘某借款20万元,并将自己的一栋房屋抵押给刘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2012年2月15日、17日,李某分别向王某、韩某借款20万元,同样以该房屋设定抵押,并分别于2月19日、2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12年3月5日,李某向薛某借款20万元,也用该房屋作抵押担保,但没有办理登记。薛某要求李某再提供其他担保,李某的好友孙某交给薛某一份文书,表明自己愿意为李某和薛某的借款合同作一般保证人,薛某收下后未作任何表示。2012年5月1日,李某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李某均未偿还,刘某、王某、韩某、薛某均对该房屋主张抵押权。另查明,李某在2012年2月8日已经将该房屋租给了周某,租期2年,每月租金15000元。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在抵押期间,吴某向李某表示愿意购买李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李某将该房屋卖给吴某应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
B.如李某另行提供担保,则李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
C.如吴某代为偿还欠款,则李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
D.如果转让的价款低于债权总额,债务人仍需要清偿不足部分
E.如果转让的价款高于债权总额,李某同样要将全部的价款提存
参考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