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北海市(地级市)甲区国税局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市某汽配厂存在违法行为,经查该厂于2010年6月至10月,购买原材料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10份,计增值税税款98196.25元,已全部入账并抵扣,货款以现金支付。经查,此10份专用发票的票、货不相符。于是2011年12月20日甲区国税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该厂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货不符、以现金支付,不能作为抵扣凭证,补缴已抵扣税款98196.25元。限该厂于2011年12月31日前缴清税款。该厂未缴分文税款,于2012年1月15日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为由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甲区国税局的税务处理决定。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未按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清税款,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于2012年1月20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于2012年1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甲区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证据不足,作出了撤销甲区国税局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请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税务行政复议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A.复议机关作出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限要求
B.行政复议机关是北海市国税局和甲区政府
C.对该不予受理决定,可以口头告知申请人
D.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正确
E.行政相对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参考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对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甲区国税局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即北海市国税局。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对不符合《规则》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