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华菲有限责任公司(非投资公司)由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11年4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A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为600万元,B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为300万元,C企业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企业、B企业、C企业分期缴付出资。
2011年5月,华菲公司为A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时,A、C两企业赞成,B企业反对。
2011年7月,C企业拟将自己对华菲公司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向A、B企业发出书面通知,征求他们的意见,但A、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后45日内均未予以答复。根据上述案情,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关于A、B、C三企业的首次出资额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按各自出资额的5%缴付
B.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5%缴付
C.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0%缴付
D.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缴付
E.按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0%缴付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可以分期缴纳,但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本题中,选项B、C符合法律规定;选项A、D、E不符合法律规定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