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户籍所在地均为A市甲区的罗某和周某于1997年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A市乙区。1999年3月起因工作关系•,且加上夫妻感情不和,周某一直独居在A市丙区。2001年7月,罗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迫于亲朋好友的压力,法院判决前罗某撤诉。但撤诉后罗某后悔了,于2002年2月又起诉离婚。法院觉得该案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直接开庭判决驳回罗某离婚诉讼请求。罗某于2002年8月又想起诉离婚,但发现周某的表哥吴某已经调到该法院当副脘长,遂觉得打离婚官司无望,于2002年9月离家外出打工。在打工的过程中认识潘某,后两人发展为同居关系,骗得登记机关的结婚证书。因听人说自己这样已构成重婚罪,于是赶回老家,欲起诉与周某离婚。还未递交起诉状时,罗某因重婚罪被刑事拘留。后罗某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2006年2月罗某尚在A市丁区服刑期间,周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罗某不想在吴某所在的法院起诉,遂与周某订立协议,双方协议管辖,此种做法是否妥当

答案

参考答案:此种做法不妥,双方不可以协议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解析: 本题考点是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只有合同双方当事人才可以协议管辖,有关身份的案件不可以协议管辖。因此,罗某这样做是不妥的。

阅读理解与欣赏

  “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

1、对下列语句中抽出来的划线字解释有误的一项是[ ]

A、越国以远  鄙:边邑(这里用作动词)

B、既东郑  封:疆界(这里用作动词)

C、又欲其西封  肆:肆意  

D、若不秦  阙:侵损、削减

2、下面句子中划线的词意义和用法判断错误的一项是[ ]

A、若舍郑为东道主   以:动词。认为 

B、焉用亡郑陪邻    以:连词。来

C、将焉取       之:代词。土地。

D、唯君图        之:代词。这件事。

3、烛之武劝说秦伯退师的理由,表述有错误的一项是[ ]

A、秦军欲越过晋国并看不起远方的郑国,这实际上是很困难的事。

B、相邻的晋国实力雄厚了,实际上自己的力量就削弱了,保留下郑国对秦是会有好处的。

C、秦对晋侯有过恩赐,但晋侯回国后就违背承诺,并迅速筑墙拒守。

D、如让晋占领了郑,那么他们还要扩张势力,势必危及秦的安全,这种损秦肥晋的作法,实不足取。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