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郑某与田某1999年结婚,因感情不和于 2004年协议离婚,共同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孩子归田某抚养,由郑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后因与郑某在抚养费上发生争执,田某声称要举报其偷税漏税行为。2007年6月,郑某收到税务部门要求其补缴2002、2003年的个人所得税,并对其漏缴税款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某起诉田某,要求其共同承担税款及罚款。田某以未举报郑某的漏税行为,也未接受其委托缴税为由予以拒绝;本案应如何处理( )

A.田某已经与郑某离婚,不应承担郑某漏缴的税款及罚款
B.田某虽已与郑某离婚,仍应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分担郑某漏缴的税款及罚款
C.田某虽已与郑某离婚,仍应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分担郑某漏缴的税款
D.田某已经与郑某离婚,不应承担郑某漏缴的税款,但其隐瞒郑某的漏税行为,应分担其罚款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
[详解] 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郑某和田某1999年结婚,2004年离婚。虽然郑某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和罚款是发生在 2007年,但是是由于郑某2002、2003年未缴税造成的。所以这笔债务应属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税款的罚款部分是郑某违法所负的债务,不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故选C项。

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

重新开庭后,如果刘某再次拒绝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