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原告于2001年提起离婚之诉时,本案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

参考答案:原告于2001年提起离婚之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地域管辖中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本案应由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
  对于第二个问题,2001年时,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在L省三河市;而2003年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北京市南城区构成被告经常居住地,而该区法院取得管辖权。原告于2001年提起离婚之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一般地域管辖中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本案应由L省三河市人民法院管辖。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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