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菜市场与种植户乙在A市郊区合作种植无污染蔬菜,并于1995年5月注册核准了“绿蜻蜒”商标印在包装箱上。2004年5月甲、乙与B市的丙达成合作协议,同意丙在B市使用“绿蜻蜓”商标,种植销售无污染蔬菜,协议约定除甲、乙仍可在B市销售外,该商标5年内不再许可他人使用。2005年7月丙发现B市的丁也以“绿蜻蜓”商标销售蔬菜,随即要求甲、乙与其共同起诉丁。
请分析案情,并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告诉丙“绿蜻蜓”商标已于2005年6月向商标局申请续展,商标局尚未核准。此时起诉丁商标侵权,人民法院( )。
A.不应当受理
B.应当受理
C.只能等续展核准后受理
D.只能等续展公告后受理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商标法》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