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村居民甲与乙素来不和,3月14日,两人因琐事争吵,随即扭打起来。乙之母听到吵闹,赶来劝架,反被甲的女儿推倒。事后,甲以"脑震荡"为,由,起诉要求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600元。人民法院受理了甲诉乙的赔偿案,3月21日向乙发送了起诉状副本,并告知乙10日内提交答辩状。乙因工作忙,向法院申请顺延,经法院研究同意延长10日,法院决定4月11日开庭审理此案,书记员委托法院勤杂工将出庭通知书交给乙。乙家无人,于是该勤杂工将出庭通知书交给其邻居之子15岁的丙签收。在审理中,乙以自己母亲被甲的女儿推倒,造成"尾骨骨折"为由提起反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650元。本案审理后,法院决定不当庭宣判,通知双方当事人4月 14日到庭宣判。4月16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双方务必于4月29日提起上诉,否则原判决生效。关于本案诉讼期间方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_______。
A.人民法院向乙发送起诉状副本,并告知乙10日内提交答辩状的做法是正确的
B.乙因工作忙,向法院申请顺延,法院研究同意延长10日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答辩期间是法定期间,非有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改变
C.人民法院在宣判后两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符合将判决书5日内送达当事人的规定
D.人民法院要求双方当事人务必于4月29日前提起上诉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以上诉,因此当事人只要是在5月1日前提起上诉,均是合法的。
参考答案:B,D
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故选项A是错误的。依《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2款规定,"当庭审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因此,案件中属于定期宣判,应当即发给判决书,故C不正确,《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B的表述是正确的,因为期限若非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不可申请顺延期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故选项B、D是应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