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A市化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在何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因此,A市化肥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当在知道环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考点]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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