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是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甲的下列行为违法的是______。

A.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以及变动情况
B.在职期间的第2年转让的股份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0%
C.在公司上市交易后不到1年转让了其股份的3%
D.离职后1年转让了其所持有的股份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问答题

某年10月,我某进出口公司代理客户进口比利时纺织机械没备一台,合同约定:总价为99248540.00比利时法郎;价格条件为FOB安特卫普;支付方式为100%信用证;最迟装运期为1994年4月25日。第二年元月,我方开出100%合同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1994年5月5日(开证日汇率美元对比利时法郎为1:36)。第二年3月初,卖方提出延期交货请求,我方用户口头同意卖方请求,延期31天交货。我进出口公司对此默认,但未作书面合同修改文件。3月底,我进出口公司根据用户要求对信用证作了相应修改:最迟装运期改为5月26日,信用证有效期展至第二年6月21日。时至4月下旬,比利时法郎汇率发生波动,4月25日为1:35(USI)/BFR),随后一路上扬。5月21日货物装运,5月26日卖方交单议付,同日汇率涨为1:32(USD/BFR)。在此期间,我进出口公司多次建议用户作套期保值,并与银行联系做好了相应准备。但用户却一直抱侥幸心理,期望比利时法郎能够下跌,故未接受进出口公司的建议。卖方交单后,经我方审核无误,单证严格相符,无拒付理由,于是我进出口公司于6月3日通知银行承付并告用户准备接货,用户却通知银行止付。因该笔货款是开证行贷款,开证时作为押金划入用户的外汇押金账户,故我进出口公司承付不能兑现。后议付行及卖方不断向我方催付。7月中旬,卖方派员与我方洽谈。经反复协商我方不得不同意承付了信用证金额,支出310余万美元。同时我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向卖方提出延迟交货罚金要求BFR1 984970.00(按每7天罚金0.5%合同额计),约合62000.00美元(汇率为1:32)。最终卖方仅同意提供价值3万美元的零配件作为补偿。此合同我方直接经济损失约31万美元,我银行及进出口公司的信誉也受到严重损害。
要求:纵观项目运作全过程,并结合汇率波动的风险造成货物买卖损失,试分析我方主要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