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A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于2008年3月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2010年1月,A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其通过保荐人B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相关文件中显示如下信息:
(1) A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有关最近3年的财务指标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
资产 | 12600 | 18000 | 25000 |
其中:无形资产 | 1000 | 1650 | 1963 |
负债 | 8400 | 10400 | 13600 |
营业收入 | 17600 | 19800 | 29400 |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1460 | 2188 | 2730 |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1380 | 1964 | 2540 |
现金流量净额 | 1680 | 1950 | 1245 |
(2) A公司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
①总经理王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董事;
②财务总监张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财务部副经理;
③董事会秘书吴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全额出资的D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均不在控股股东C集团和D公司领薪。
(3) 本次拟公开发行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下同),发行价每股10元,募集资金60000万元。募集的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除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外,其余部分将用于间接投资参股证券公司和申购新股。
(4) 拟由E承销商独家包销。根据A公司与E承销商签订的包销意向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为100天,E承销商在所包销的股票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200万股,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A公司相关董事的兼职是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①王某和吴某的兼职行为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题中,王某是A公司的总经理,是可以担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董事的;董事会秘书吴某担任由控股股东控制D公司的监事,也是符合规定的。 ②作为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财务总监张某在控股股东担任的职务是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是不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