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资料1:

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启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7D8765)于2007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

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

资料2:

资料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请根据以上资料,选择下列栏目正确选项:

“提运单号”栏应填()。

A.PGSH0002

B.ZJJ04LC0700135

C.E0683

D.HS07D8765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依据《规范》,该栏目所填写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内容一致,由于该货于釜山转船,意味着船舶载货清单中船号名与提单号均应变为二程船HANSA STAVANCER 的内容。答案为D。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