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资料1:

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启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 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S07D8765)于2007年7月30日抵吴淞口岸申报进境。经营单位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持C29083100693号手册和310200103036124号入境货物通关单(代码:A)于次日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口。

该货物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海运费、港杂费合计1 500美元,保险费为140美元。

资料2:

资料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请根据以上资料,选择下列栏目正确选项:

“经营单位”栏应填()。

A.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

B.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

C.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

D.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依据《规范》,题中为国有企业对外签订贸易合同委托中外合作企业进行国内加工,属国内委托加工合同,对外签约并执行合同的为该国有企业。答案为B。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