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李某(女)与张某(男)均为20周岁,且是同班同学的一对恋人,后李某因张某不思上进而与其分手,不久李某又与某机关干部朱某相恋。对此张某十分恼火。他便散布谣言,侮辱李某,李某遂向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提起控告。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名誉权,构成侮辱、诽谤罪,并移送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虽侮辱了他人,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张某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是:
A.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B.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
C.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的
D.被告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答案
参考答案:A,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题中B项属于第142条第2款情形,A项属于第15条第1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