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2011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南京乙公司发出传真称:“榴莲数量180吨,单价南京1000美元/吨,合同订立后两周内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7月21日,国际榴莲价格上涨至1020美元/吨,甲公司立即向乙公司传真称:“因贵司未及时答复,我方现在取消该报价。”南京乙公司立即传真回复:“已经接受你方昨日发盘,合同已成立,故不同意取消该交易,请按时装船”。后香港甲公司未履约,乙公司在上海港申请扣押甲公司某船舶后在上海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约或赔偿损失。在此情形下,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7月21日的传真是对要约的有效撤销 

B.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 

C.根据大陆的诉讼程序法,乙公司无权在上海提起诉讼 

D.该合同没有成立

答案

参考答案:A, D

解析:

在对方承诺作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销其要约;要约既然已经合法撤销,合同自然没有成立的道理。乙公司在上海扣船后,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告在中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的,原告可以在该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故B、C错误。而A、D项均正确。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