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甲、乙、丙三人相约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装。约定甲出资100万元,其出资构成为:人民币30万元,甲的劳务作价2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50万元。乙以其拥有的服装类注册商标“红星”出资,评估价为100万元。丙以机器厂房出资,评估价为50万元。经商定,三人决定分期缴纳出资,第一期缴纳注册资本的12%,由甲以货币缴纳。其余分三年缴清。若公司已成立,组织结构为:由甲乙丙三人组成董事会,其中甲担任董事长。同时约定不设立监事会,由乙为执行监事,丙为总经理。在公司运营中,甲从不召集董事会,独揽公司经营大权。并通过与其弟戊签订原料供应合同,以高出市场价5倍的价格买入面料,并长期占用公司原料款累计达80万元。同时,为帮助解决其弟戊资金需求问题,私自以公司名义为其向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了担保。
问题:
1.公司出资存在哪些问题

答案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及解析] 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本题中丙拥有20%股权,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在考生文件夹下,打开文档WD8.doc,其内容如下:
[文档开始]
质量法实施不力地方保护仍是重大障碍
为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检查组,今年上半年用了两个月的时间,重点就食品和农资产品的质量状况问题,对合肥、淮北、宣州三市和省质监局、经贸委、供销社、工商局、卫生厅5个省直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已经成为质量法贯彻实施的重大障碍。
安徽的一些执法部门反映,地方保护主义已阻碍了质量法的有效实施,尤其给当前正在开展的联合打假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其根源是有些地方领导从局部利益出发,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整顿市场秩序与改善投资环境、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和局部利益,对制假、售假活动打击不力,甚至假打、不打、打击“打假”者。
大量事实表明,地方保护主义已成为质量法实施的重大障碍。为此,记者呼吁,有关领导切不可为局部的或暂时的利益所驱使而护假,要从全局的或长远的利益出发,扫除障碍,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容:身之地。
[文档结束]
按照要求完成下列操作并以原文件名保存文档。
(1) 将文中所有“质量法”替换为“产品质量法”;将标题段文字(“产品质量法实施不力地方保护仍是重大障碍”)设置为三号楷体_GB2312、蓝色、倾斜、居中并添加黄色底纹,设置断后间距为1行。
(2) 将正文第1段(“为规范……重大障碍。”)和第2段(“安徽的一些执法……打击‘打假’者。”)合并为一段,并将合并后的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并分为等宽的两栏。
(3) 将正文新的第2段文字(“大量事实说明……无容身之地。”)设置为小四号宋体、加粗,段落左右各缩进2字符,悬挂缩进2字符,行距为2倍行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