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50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4000元(不含增值税)。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A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假设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 )元。

A.54000
B.59000
C.60000
D.54680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50000+4000+[(50000+4000)/(1-10%)]×10%=60000(元)

单项选择题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