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9年玉才公司发生如下部分业务:
(1)因购货向浩然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金额记载为20万元,签章为玉才公司公章,出票日期为2月12日。浩然公司收到汇票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付款人银行提示承兑,但银行以票据不符合要求而拒绝受理。
(2)向乙公司签发一张10万元的支票,出票日期为2009年3月1日,乙于3月5日背书转让给万达公司。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万达公司在4月20日提示付款,是否丧失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由于已过提示付款期,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但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并未丧失,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判断题
问答题 论述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