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玉才公司发生如下部分业务:
(1)因购货向浩然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金额记载为20万元,签章为玉才公司公章,出票日期为2月12日。浩然公司收到汇票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付款人银行提示承兑,但银行以票据不符合要求而拒绝受理。
(2)向乙公司签发一张10万元的支票,出票日期为2009年3月1日,乙于3月5日背书转让给万达公司。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万达公司应当在何日前提示付款 |
参考答案:
解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万达公司应当在3月10日前提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