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6月1日由A公司、自然人B和C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拟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A公司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200万元,B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专利权出资350万元,C公司以厂房出资250万元,但在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指出股东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在不改变出资比例的基础上,经过一系列更正后公司得以成立。
成立后公司发展迅速,公司的董事会在2006年决定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就本次变更公司形式的具体方案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上市,发起人为A、B、C。随后,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对申请文件和甲公司核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1)注册会计师核验,甲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
净利润 | 800 | 1200 | 1800 |
营业收入 | 7000 | 10000 | 12000 |
(2)首次发行股票5000万股,其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为2000万股,其余向社会公开发行。
(3)甲公司在2005年曾向证监会提出公开发行的申请,但申请的报告中被查出有虚假的记载和重大的遗漏,2005年未能成功发行。
(4)股东A借用甲公司流动资金500万元,截至申请材料提交时,A股东按照还款计划已经偿还了200万元,还有300万元尚未偿还。
(5)在股东会的变更公司形式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表决中,公司股东全部出席,在表决中,股东B没有同意,而A公司和C公司同意,股东会以持有表决权总数过半数的股东通过的方式,通过了此项决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 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的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 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形式变更的表决是否符合规定请说明理由。
(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其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假定不考虑非经常性损益)
(4)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是否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要求并说明理由。
(5) 公司2005年的申请是否构成本次首发新股并上市的障碍请说明理由。
(6) 股东A向甲公司借款的情形是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解析:(1)①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 ②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本题中,股东的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0%,不符合规定。 (2)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是不符合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此题A公司和C公司所占表决权为(100+200+250)/1000× 100%=55%,没有达到2/3,所以是不符合规定的。 (3)①公司3年的净利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根据规定,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指标,应达到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题中,该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利润800+1200+ 1800=3800(万元),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②公司3年的营业收入不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根据规定,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本题中,该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7000+10000+12000=29000(万元),是不符合规定的。 (4)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要求。根据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本题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超过了该比例,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5)公司2005年的申请构成本次首发新股的障碍。根据规定,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构成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障碍。 (6)股东A向甲公司借款的情形不符合首发新股并上市的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