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11年初某市一家钢铁加工制造企业,建造一个生产车间,后因企业改制,转让了该生产车间,发生以下业务:
(1)签订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2000万元,并缴纳了有关税费。
(2)因为建造此车间购得土地一块,签订合同注明价款300万元,并取得了土地使用证;投入的房地产开发成本为8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80万元。其中:签订借款合同向银行贷款1300万元,利息支出2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比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多出15万元。该企业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7%。
(说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税金和附加。
(3)计算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
(4)计算企业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额。
(5)计算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参考答案:(1)应缴纳的印花税=2000×0.5‰+300×0.5‰+5÷10000+1300×0.5‰=1.80(万元)
(2)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的税金和附加=2000×5‰×(1+7%+3%)+2000×0.5‰=111(万元)
(3)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20-15)+(300+800)×7%=82(万元)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额=300+800+111+82=1293(万元)
(5)增值额=2000-1293=707(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707÷1293≈54.68%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707×40%-1293×5%=218.15(万元)

单项选择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