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A.甲是A公司的员工,在未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与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A公司与甲发生劳动争议,则可以将B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甲、乙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法院,丙是供货人乙的供货方,虽然乙对丙提供的产品质量已经认可,仍应将丙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甲、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丙是与本案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虽然丙与乙已经约定了仲裁条款,仍应将丙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债权人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丙以后,债务人乙与受让人丙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乙对甲的权利提出抗辩,则应将甲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考点]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依《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9条、第10条、第11条之规定,选项AD符合题中要求,应选。

判断题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课文中的两段内容,然后回答问题。

  [甲]粱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乙]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1.下列加粗的字,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

A.河内,则移其民于河东——凶:谷物收成不好,荒年

B.或百步而后止,五十步而后止——或:有的人

C.五亩之宅,之以桑——树:种植

D.之以孝悌之义——申:同“伸”,伸张

2.与“直不百步耳”的“直”意义相同的一项是(     )

A.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好世俗之乐耳

B.木中绳,鞣以为轮

C.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

D.游鱼细石,视无碍

3.给加粗词选择适当的义项,将相应的序号填入括号里。

鼓:A.一种打击乐器;B.击鼓;C.振动;D.弹奏。

(1)填然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

(2)噌吰如钟不绝(     )

(3)微风浪,水石相搏(     )

(4)今王乐于此(     )

4.下列各句中,句式与例句相同的一项是(     )

例句: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A.蚓无爪牙之利

B.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C.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

D.大王来何操

5.翻译文中画线的句子。

(1)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