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都无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
参考答案:错
解析: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出入境货物的通关放行:
1.对进口可再利用的废物原料,海关不再加验原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情况通知单》,一律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时,在备注栏注明“上述货物经初步查验,未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物质”。
2.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海关不再加验原商检机构签发的《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书》,一律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在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时,在备注栏注明《旧机电产品进口备案》的字样。
3.对出口纺织品标识查验,海关不再加验原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纺织品标识查验放行单》,一律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在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时,在备注栏内加注“纺织品标识查合格”的字样。
4.对输往美国、加拿大带有木质包装的货物,海关不再加验原动植检机关签发的《熏蒸/消毒证书》,一律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5.对美国、日本、韩国输往我国的、不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非木质包装货物,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在报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验放。
6.进口货物发生短少、残损或其他质量问题需对外索赔时,其赔付货物的进境,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以及用于索赔的检验证书副本验放。
7.对尸体、棺柩、骸骨、骨灰等的入出境,仍按照《关于遗体运输入出境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事法[1998] 11号)办理,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尸体/棺柩/骸骨/骨灰人/出境许可证》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