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在招标阶段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包括建设单位纪委书记、工会 * * ,当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以及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4位技术、经济专家。
事件2:建设单位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还需提交履约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
问 题:

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事件2中建设单位要求的不妥之处以及理由。
(1)不妥之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理由:应当在投标时提交。
(2)不妥之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理由: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退还。
(3)不妥之处: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0%。
理由:履约保函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并且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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