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2008年以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2008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2008年甲公司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等资料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年末余额
短期投资
跌价准备
120 0 60 60
长期投资
减值准备
1500 100 0 1600
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0 300 0 300
无形资产
减值准备
0 150 0
假定按税法规定,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不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甲公司除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作为时间性差异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假定甲公司在可抵减暂时性差异转回时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应交所得税;
(2)甲公司2008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调整的金额;
(3)计算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末余额;
(4)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应交所得税及发生的所得税费用;
(5)编制2008年度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不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答案

参考答案:(1)应交所得税=[5000+(100+300+150) -60]×25%=1372.5(万元)
(2)甲公司2008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0+1500)×10%+(100 +300+150-60)]×25%=163(万元)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末余额=(60+1600 +300+150)×25%=527.5(万元)
或:[(120+1500)+(100+300+150-60))×25%=527.5(万元)
或; (120+1500)×15%+(120+1500)×10%+(100+300+150-60)×25%=527.5(万元)
(4)所得税费用=1372.5-[(120+1500)×10%+(100+300+150-60)×25%]=1209.5 (万元)
或:5000×25%-(120+1500)×10%=1088 (万元)
(5)编制2008年度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20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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