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200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2008年以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2008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2008年甲公司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等资料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数 | 本年转回数 | 年末余额 |
短期投资 跌价准备 | 120 | 0 | 60 | 60 |
长期投资 减值准备 | 1500 | 100 | 0 | 1600 |
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 0 | 300 | 0 | 300 |
无形资产 减值准备 | 0 | 150 | 0 |
要求:(1)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应交所得税;
(2)甲公司2008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调整的金额;
(3)计算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末余额;
(4)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应交所得税及发生的所得税费用;
(5)编制2008年度与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不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参考答案:(1)应交所得税=[5000+(100+300+150) -60]×25%=1372.5(万元)
(2)甲公司2008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0+1500)×10%+(100 +300+150-60)]×25%=163(万元)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末余额=(60+1600 +300+150)×25%=527.5(万元)
或:[(120+1500)+(100+300+150-60))×25%=527.5(万元)
或; (120+1500)×15%+(120+1500)×10%+(100+300+150-60)×25%=527.5(万元)
(4)所得税费用=1372.5-[(120+1500)×10%+(100+300+150-60)×25%]=1209.5 (万元)
或:5000×25%-(120+1500)×10%=1088 (万元)
(5)编制2008年度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20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