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党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修正)
根据上述材料,论述党的十四大以来,我们党在治国方略上的重大变化及其历史意义。
参考答案:1996年,江 * * 同志在中 * * 举办的法制讲座上,首次明确地把“依法治国”作为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高度。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实行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①依法治国是中 * * 党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③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④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⑤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2001年1月,江 * * 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以德治国”,这是以江 * * 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我国社会经济步入新的发展时期所提出的重要治国方略,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是对马列主义、毛 * * 思想、邓 * * 理论的重大发展。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这两个理念的提出以及对两者相互关系的阐述,是中 * * 党人国家管理理论上的一个重大创举,是对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吸收和创造。它对处在社会大转型时期的中国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