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陈某,系某市郊一个乡镇聘用的城管协管员。陈谎称可以帮助当地农民办理退休、社保等手续,说办了证后可享受到每月1000元的退休金以及医保待遇,但办理一份手续需收取8万元左右的费用。许多农民信以为真,纷纷找陈某帮忙办理。陈某先后纠集其亲属共8人参与了所谓的办理工作。他们一共为390多人制作了假的退休证、医疗保险手册、社保手册等证件,向受害人收取了3800多万元。当受害人持陈某发的证件去领退休金、进行医保保销时,被告知是假证件,方知上当受骗。陈某从中获赃2846万元,其余7人获700多万元。
问:对本案中陈某等8人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理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陈某等8人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且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适用诈骗罪的最高法定刑档次判处刑罚。
陈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虚构事实,编造不可能实现的谎言。骗取390多名受害农民的信任,使之仿佛“自愿地”交出钱款办理所谓的“退休证”、“医保手册”等以图享受退休待遇和医保待遇,实则是陈某等人采用欺骗手段,以办理“退休”、“社保”为名,骗取了农民的财物。根据“两高”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陈某等人诈骗390多名农民的钱款达3800多万元,自然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对陈某等人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定刑档次中裁定刑罚。且陈某为这起共同诈骗罪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对其他7名参与者,以从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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