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背景

某水利水电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一份堤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68天;承包商工期每提前1天获奖励2000元,每拖后1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该计划得到业主代表的认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业主未能按时提供全部施工场地,使A、B两项工作的作业时间分别延长了3天和2天,造成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8和10个工日,工作C未受影响。

事件2:在工作D施工时,主要施工设备出现故障,停工检修2天,造成窝工20个工日。

事件3:在工作E施工时,由于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合格,造成返工,拆除用工30个工日,机械设备闲置3个台班,闲置台班单价为300元/台班,材料费损失2万元,因拆除重新施工使作业时间延长3天。

事件4:在工作F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多用人工15个工日,增加其他费用1万元。

问题:

在上述事件中,承包商可就哪些事件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 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场地提供时间延长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且工作A位于关键线路。

事件2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施工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3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但不可提出工期补偿要求,因为业主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应由业主承担责任,但由此增加的作业时间没有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

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因为设计变更责任在业主,且工作F位于关键线路。

阅读理解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