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背景


某桥梁工程,其基础为钻孔桩。该工程的施工任务由A公司总承包,其中桩基础施工分包给B公司,建设单位委托了C公司进行监理。
A公司要求B公司在施工前复核了该工程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在经A公司技术人员审核签认后,指令B公司进行该桥桩基础的施工。该桥1号桥墩桩基础施工完毕后发现整体桩位(桩的中心线)沿桥梁中线偏移,偏移量超过了规范允许的偏差。经检查发现,造成桩位偏差的原因是桩位施工图尺寸与总平面尺寸不一致所致。于是,A公司与监理公司共同商议按以下方案处理,并由A公司指令B公司尽快组织实施。
(1)补桩;
(2)承台的结构钢筋适当调整,外形尺寸做部分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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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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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为什么你认为应该如何做

答案

参考答案:A公司做法的不妥之处:
(1)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的复核,不能只由A公司技术员审核签认后就进行施工。因为重大的工程放样复核测量需要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现场进行检查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认可后才能实施。
(2)发生桩位偏位后,A公司不能只与监理工程师商议处理方案后就指令B公司组织实施。因为施工图的修改权是原设计单位,A公司和监理工程师都没有施工图的修改权。正确的做法是出现桩位偏位后,A公司应将这一情况上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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