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A市的凌龙公司与B市的升腾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升腾公司将位于C市的一块土地转让于凌龙公司使用,后者预付定金20万元,合同约定3个月内付清余款30万元,之后双方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凌龙公司又与D市的海之王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将其中的部分土地让与海之王公司使用。协议约定由凌龙公司出面办理各种手续,由海之王公司负责投资开发房地产,海之王公司一次性向凌龙公司付清了36万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费。3个月付款期限届满后,因凌龙公司无力付清余款,升腾公司便收回了全部土地。于是,海之王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向凌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一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海之王公司无房地产开发资格,所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判决海之王公司败诉。回答下列题:
如果海之王公司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那么关于二审程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海之王公司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也可以直接向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如果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本案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可以不用开庭审理,径行判决
C.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实行合议制,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
D.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限定于海之王公司的上诉请求范围之内
参考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的相关程序。《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可见,A选项是正确的。《民诉意见》第18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径行判决、裁定:……(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所以B选项也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故C选项中由陪审员参与合议庭是错误的。《民诉意见》第18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所以D选项的说法过于绝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