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银行来证及货物明细,缮制商业发票。
(1)答题素材
(2)商业发票
参考答案:
解析:商业发票由出口企业自行拟制,无统一格式,但基本栏目大致相同,分首文、本文和结文三部分。其中,首文部分包括发票名称、号码、出票日期及地点、抬头人、合同号和运输线路等。本文部分包括货物描述、单价、总金额和唛头等。结文部分包括有关货物产地、包装材料等各种证明句和发票制作人签章等。在本题发票缮制中,需重点掌握以下几点缮制要求:
(1)发票抬头人名称与地址(TO)
发票上必须明确显示发票抬头人即付款人的名称和地址,通常情况下,发票抬头人作成进口商,信用证方式下为开证申请人。当采用托收方式支付货款时,应填写合同买方的名称和地址。本题应根据已知资料将客户名称及地址填人此栏内。
(2)出票日期及出票的基础信息
此栏包括发票号码、合约号和发票的出票日期等。
发票号码(INV.N0.)由出口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本题根据已知资料,此栏填写“TSl0601005”。
发票日期(DATE)是发票的签发日期。一般而言,商业发票是全套单据中出具最早的,其日期可以早于开证日期,但不得迟于信用证的议付有效期(Expiry date)。本栏应填写与已知资料相一致的发票签发日期。
当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必须标明该笔交易中的信用证号码(L/C NO.)。本栏应填写与已知资料相一致的信用证号,即填写为“N5632405THll808”。
(3)唛头及件号(MARKS & NO.)
唛头是运输标志,便于货物的装卸、运输等工作。凡是来证有指定唛头的,必须逐字按照规定制唛。如无指定,出口商可自行设计唛头,或用“no mark”或“N/M”来表示无唛头。
(4)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货物描述一般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贸易术语和包装等项目。信用证方式下,商业发票中对货物的描述应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一致,当使用其他支付方式(如托收)时,货物描述内容应与合同内容一致。在实际缮制时,允许有稍微差异。
(5)货物件数(QTY)
此栏填写实际装运的包装件数,并与其他单据相一致。这一栏的内容要与前一栏的相应货物对齐。
(6)单价(UNIT PRICE)
完整的单价由计价货币、计量单位、单位金额和价格术语四个部分组成。发票中显示的单价和币种必须与信用证、合同中的要求一致。另外,在填写本栏时,请注意不要将贸易术语漏填。
(7)总值(AMOUNT)
一般情况下,发票的总值不应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高金额,以免开证行拒绝支付。该栏也要对每种商品进行单独计算,用数量乘以单价即可,注意与相应的商品左右对齐。
(8)大写金额
大写金额不仅要与小写金额一致,货币名称要写全称,而且习惯上前面先写“SAY”,意为“计”,金额之后应加上“ONLY”,表示“整”之意,以防涂改。
(9)出单人签名或盖章
商业发票只能由信用证中规定的受益人出具。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用于对外收汇的商业发票不需要签署(但用于报关、退税等国内管理环节的发票,必须签署)。当信用证要求“signed invoice”,这时发票就需要签署;而要求“manually signed invoice”时,该发票必须是手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