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某价格鉴证中心接到法院委托对一传达室进行价格鉴证,基准日为2009年8月28日。该传达室建筑面积为111.91平方米,2001年10月建成,属有证房屋建筑物。经研究分析决定采用成本法求取待鉴证对象在鉴证基准日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待鉴证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即:
有证房屋建筑物价格=建筑物重置价格×成新率÷(1-销售税费)
有证房屋建筑物重置价格=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开发利润
有证房屋开发成本=前期费用+建安费用+开发过程中税费
管理费用率为3%,鉴证标的平均开发周期为半年,前期费用和相关税费为一次性投入,建安成本和管理费用在开发期内均匀投入。半年期贷款年利息率为6.21%。销售税费率为5.55%,利润率为10%,混合结构非生产用房的经济耐用年限为50年,采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各项费用数据如下表所示。
建筑结构 | 建筑面积/m2 | 前期费用/(元/m2) | 相关税费/(元/m2) | 建安费用/(元/m2) | 分部项单价/(元/m2) | |
土建造价 | 房屋装修 | |||||
混合 | 111.91 | 10 | 50 | 475 | 475 |
参考答案:
解析:(1)首先确定鉴证标的的重置价格:
①开发成本=前期费用+建安费用+开发过程中税费=10+475+50=535(元/m2)
②管理费用=开发成本×管理费用率=535×3%=16.05(元/m2)
③投资利息=(前期费用+相关税费)×6.21%×0.5+(建安费用+管理费用)×6.21%×0.5×0.5=60×6.21%×0.5+(475+16.05)×6.21%×0.5×0.5=9.49(元/m2)
④投资利润=(开发成本+管理费用)×10%=(535+16.05)×10%=55.11(元/m2)
⑤重置价格=535+16.05+9.49+55.11=615.65(元/m2)
(2)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该传达室于2001年10月建成,至价格鉴证基准日已使用7.83年;而混合结构非生产用房的经济耐用年限为50年,则可得: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50-7.83)/50=84.34%
(3)鉴证单价=重置价格×成新率÷(1-销售税费率)=615.65×84.34%/(1-5.55%)=549.75(元/m2)
则在价格鉴证基准日,该鉴证标的价格=549.75×111.91=61522.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