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场检查出管桩不合格或管桩生产企业延期供货,对正常施工进度造成了影响,请分析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哪些主体之间的索赔?
参考答案:
1.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有:
(1)协助业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2)协助业主编制标底;
(3)发布招标通知;
(4)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
(5)组织标前会议;
(6)现场勘察;
(7)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8)协助业主签约。
2.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审查分包人资格;
(2)要求分包人参加相关施工会议;
(3)检查分包人的施工设备、人员;
(4)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施工材料、作业质量。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管理的主要手段有:
(1)对分包人违反合同、规范的行为,可指令总承包人停止分包人施工;
(2)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拒签与之有关的支付;
(3)建议总承包人撤换分包单位。
3.平行发包时,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应在招标阶段组织考核。
总承包时,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前考核。
对管桩生产企业资质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人员素质;
(2)资质等级;
(3)技术装备;
(4)业绩;
(5)信誉;
(6)有无生产许可证;
(7)质保体系;
(8)生产能力。
4.可视为“甲供构件”,因为沉桩单位与管桩生产企业无合同关系,所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沉桩单位参加,共同检查管桩质量、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可能出现如下索赔事件:
平行发包方式时:
(1)沉桩单位向业主索赔(或沉桩单位与业主之间的索赔);
(2)土建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或土建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索赔);
(3)业主向管桩生产企业索赔(或业主与管桩生产企业之间的索赔)。
总承包方式时:
(1)业主向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索赔(或业主与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之间的索赔);
(2)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向管桩生产企业索赔(或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与管桩生产企业之间索赔);
(3)沉桩单位向土建单位或总包单位索赔(或沉桩单位与土建单位或总包单位之间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