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以下是部分企业处理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
(1)某企业鉴于业务量不大,直接根据记账凭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某外商投资企业按我国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同时又按其境外母公司会计制度的要求向境外母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某银行按不同的币种进行日常核算,期末统一折算为人民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某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平时采用英文记账,期末使用中文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请问以上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是否违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1)根据《会计法》第二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的资料编制”的规定,所以,(1)的做法不正确。
(2)“某外商投资企业按我国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属于法定事项,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又按其境外母公司会计制度的要求向境外母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属于法定之外事项,不违背《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因此,(2)的做法正确。
(3)《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因此,(3)的做法不正确。
(4)《会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种外国文字。因此,(4)的做法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