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是某国有期货公司的会计,在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务达二十余万元;后来甲又故意透漏内幕消息给其朋友乙,指示乙多次进行期货交易,获利达十余万元,为了感谢甲为其提供信息,乙给予甲三万元“信息费”。后甲又利用自己的地位优势与妻子合谋,集中资金连续买卖期货,致使期货价格受到很大影响,二人从中获取五十余万元盈利。根据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甲与妻子合谋买卖期货的行为属于()。

A.合法行为

B.构成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

C.甲构成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其妻不构成犯罪

D.甲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其妻构成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第六条的规定,甲与妻子之间已经构成了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属于共同犯罪。

不定项选择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