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吴某(21岁)一天下午在集市上闲逛,发现一头母猪在街边躺卧。周某便对吴某说:“去逗逗它,你看它到底有什么反应。”吴某便照办,于是拾起一木棍向母猪砸去。母猪被打中后负痛跃起往前猛冲。这时65岁老人胡某正在街上行走,见母猪向他冲来便往街边急闪,将街边一玉器摊推翻,损失价值3500元的玉器两件。另外,老人胡某由于躲闪不及时而被母猪撞倒在地,摔伤右腿,花去医药费、住院费等共计3000元。问:
若吴某用木棍打猪是由于母猪追咬其而实施的,则老人胡某受伤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老人胡某受伤的费用应当由母猪的主人单独承担责任。本案例中,吴某打猪是由于该母猪追咬其而被迫实施的,则吴某的行为是合法的紧急避险行为,并不存在过错。此时,应当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即母猪的主人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侵权责任法》第8条(共同侵权)、第9条(教唆、帮助侵权)、第31条(紧急避险)、第32条(监护人侵权责任的承担)、第78条(饲养动物的损害责任)、第83条(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的致人损害)。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即针对本案例的第3问,假如吴某8岁,其监护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条的规定,对于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由教唆人单独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本题中并未交代吴某的监护人问题,考生不能主观随意增加案例没有涉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