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欲杀乙,便亲自做了一个蛋糕,并偷偷在其中放上了毒药。次日,乙过生日,甲便命自己的徒弟将“蛋糕”送去。实际上,丙前一晚碰巧看见了甲在蛋糕中放毒药,但鉴于甲是自己师父,便没有多说什么,将“蛋糕”送给了乙。乙吃了有毒的“蛋糕”后死亡。 问题:对甲和丙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甲以为丙并不知道自己在蛋糕中放了毒药,而命丙将蛋糕送给乙吃,其行为本应属于间接正犯。而事实中甲发生了认识错误,丙已经知情,但这并不足以对甲的行为构成犯罪产生影响。甲是故意杀人罪的实行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丙若不知道蛋糕有毒而将其送与乙则属于间接正犯中的被利用者,无须负刑事责任。但是丙是在知情情况下送去的,其虽未与甲同谋,但是主观上对于甲毒害乙是持有一种的肯定的态度。丙应当是甲的片面帮助犯,其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同样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性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