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


2005年8月,丁某购买了一套价值70万元的商品房用于结婚。该商品房的原所有权人为6周岁的小峰。为筹集购房款,丁某以房屋作抵押向高某借了20万元,双方未约定借款的利息。丁某的朋友李某也答应在8月底前借给他10万元。但直到9月初,李某仍未提供借款。

丁某向高某借款20万元时双方未约定利息,则丁某( )。

A.应按同期银行居民贷款利率付息

B.应按同期银行居民存款利率付息

C.应按同期银行居民贷款平均利率付息

D.不须支付利息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