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一)
2005年8月,丁某购买了一套价值70万元的商品房用于结婚。该商品房的原所有权人为6周岁的小峰。为筹集购房款,丁某以房屋作抵押向高某借了20万元,双方未约定借款的利息。丁某的朋友李某也答应在8月底前借给他10万元。但直到9月初,李某仍未提供借款。
在李某提供借款10万元前,就李某与丁某的借款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借款合同已成立
B.借款合同未生效
C.借款合同已生效
D.李某违约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所以ACD正确。